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
作者: 点击次数:386 发布时间:2017-09-25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江苏省财政厅文件
苏财农(2017)2号
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
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县(市)财政局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》(财农(2016)222号)精神,经商省农机局,现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给你们,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”。
各地财政局要根据有关要求,会同农机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和管理工作。
附件: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
江苏省财政厅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抄送: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,省农机局,各设区市、县(市)农机主管部门。
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印发
附件
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
市、县
金额(万元)
备注
全省合计
129920
南京市
2390
其中:浦口区231万元,栖霞区66万元,江宁区378万元,六合区878万元,溧水区490万元,高淳区347万元
无锡市
30
其中:惠山区30万元
江阴市
508
宜兴市
783
徐州市
4806
其中:鼓楼区8万元,云龙区51万元,贾汪区593万元,泉山区17万元,铜山区3770万元
丰县
3035
沛县
3548
睢宁县
5167
新沂市
3688
邳州市
3062
常州市
1723
其中:钟楼区6万元,新北区277万元,武进区347万元,金坛区1093万元
溧阳市
1549
苏州市
494
其中:吴中区60万元,相城区71万元,吴江区361万元
常熟市
622
张家港市
644
昆山市
256
太仓市
346
南通市
1623
其中:港闸区35万元,通州区1588万元
海安县
1807
如东县
2048
启东市
93
如皋市
2551
海门市
890
连云港市
4480
其中:海州区1836万元,赣榆区1823万元
东海县
4807
灌云县
2717
灌南县
3485
淮安市
5132
其中:清江浦区177万元,淮安区2108万元,淮阴区1513万元,洪泽区1294万元
涟水县
1907
盱眙县
4559
金湖县
2917
盐城市
3587
其中:亭湖区421万元,盐都区972万元,大丰区2081万元
响水县
2619
滨海县
3162
阜宁县
1930
射阳县
4242
建湖县
1615
东台市
3361
扬州市
2983
其中:广陵区227万元,邗江区473万元,江都区2233万元
宝应县
2398
仪征市
839
高邮市
4170
镇江市
612
其中:京口区40万元,丹徒区422万元
丹阳市
1470
扬中市
227
句容市
997
泰州市
2537
其中:海陵区163万元,高港区205万元,姜堰区2169万元
兴化市
4224
靖江市
922
泰兴市
1888
宿迁市
2795
其中:宿城区873万元,宿豫区1556万元
沭阳县
4962
泗阳县
1455
泗洪县
5218